南京師范大學2013年音樂類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3)
六、其他說明
1、考生報考期間,往返路費、食宿費用一律自理。
2、本簡章如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準。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單請于2013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2013年6月29日前將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自然成為學校大學生藝術團成員,除正常參加所錄取專業的學習外,還須參加我校藝術教育中心安排組織的訓練、演出和參賽等活動。
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校藝術教育中心電話:(025)858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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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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