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7)
六、填報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報藝術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志愿。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藝術考生可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志愿;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藝術考生可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志愿。兩類志愿不能交叉填報,錯填亂報者,責任自負。
志愿填報的時間及辦法將在www。四川省教育考試院。cn和《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告。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錄取
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錄取。
錄取辦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及專業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會公布的除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質量,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注:本簡章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電話:(028)854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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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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