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3)
六、錄取辦法
1、根據我校學生藝術團發展的需要,我校將在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等級證書》的考生中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水平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給予其藝術特長生優惠錄取資格,并于2013年4月前簽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協議》,在高考中享受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招生政策以國家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2013年藝術特長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為準,原則上高考成績應達到我校在當地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最多可降至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
2、入選學生均須參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第一志愿填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及相關專業(含平行志愿的省份),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
3、入選學生在獲知高考分數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需將相關信息報給團委或網上回填。
4、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個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藝術類專業學習,所有藝術特長生入校后,必須按學校規定參加學生藝術團的訓練、演出等活動,不得擅自退團。
5、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3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后續通知,最終解釋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
郵政編碼:100191
咨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藝術團管理訓練中心
(北航知行樓北樓211室)
咨詢電話:(010)8233853913141490487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北航招辦網址:zsjyc.buaa.edu.cn
北航團委網址:www.youth.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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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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