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3)
三.認定辦法
1、必要條件:考生必須按要求參加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專業測試(降至一本線招生項目需要參加綜合復試)和文化課考試。
2、入圍條件:1)藝術成績必須達到90分(含)以上;2)文化課必須達到相應的最低分數線。若某項目沒有符合入圍條件的考生,則取消該項目本年度招生計劃。
3、認定標準:1)降至一本線招生名額的認定:在入圍考生中,按規定比例(1:5、2:8)擇優進入綜合復試,按藝術專業測試和綜合復試的加權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認定特長生資格。若某項目沒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則取消本年度該項目一本線招生計劃,轉為降60分招生名額。參加綜合復試未被一本線認定的考生,如該項目有降60分指標,正常參加降60分的排序和認定。2)降60分招生名額的認定:將入圍考生按藝術專業測試與文化課考試的加權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認定特長生資格。
4、特長生認定名單確定后,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與被認定的考生簽訂《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被認定考生按照所持《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認定協議書》填報志愿的,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四、報考程序
1、2012年11月26日8:00-2012年12月10日24:00,考生登陸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進行注冊、報名。
注:考生必須網上報名才能參加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和文化課測試,不接受現場報名。
2、2012年12月10日24:00前(以發件日郵戳為準),將貼有照片、加蓋考生所在中學公章的藝術專業測試申請表通過郵政快遞(EMS)寄至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郵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
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蒙民偉樓)藝術特長生申請資料組(收)
郵編:100084
注:所郵寄的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自行做好備份。
3、2012年12月15日00:00以后,考生通過報名網站查詢審核結果。
4、2012年12月15日0:00-2012年12月25日24:00,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確認,未確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試。
5、2012年12月30日起,網上打印準考證。無準考證者不予安排考試。
6、2013年1月13日9:00舉行文化課測試,下午15:00在清華大學舉行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說明會,文化課測試、說明會地點見“準考證”。
7、2013年1月14日開始,進行藝術特長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8、預計于2013年1月15日或16晚舉行降至一本線招生項目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入圍名單將在復試當天下午16:00點前在蒙民偉樓門前張榜公布,并通過考生報名表上的聯系電話進行短信通知。未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綜合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9、2013年2月1日前,網上公布測試成績。
10、最終認定結果將于2013年3月公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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