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時評:推進高考公平,急不得
網上熱傳一個故事:湖北小伙在北京一建筑工地打工,與在建寫字樓的設計師聊天,沒想到他們竟都是1992年參加的高考(考題一樣),湖北小伙考了515分落榜了,設計師在北京當年考了497分上了建筑工程大學。
雖然,故事未經證實,但因戶籍不同,高分落榜、低分上學的現象一直廣泛存在。
最大的公平是機會公平,年輕人面對充滿機遇的未來,門檻應完全一致,無關貧富、戶籍。這不僅符合人生來平等的理念,也有利于防止社會結構僵化。
然而,任何制度都要扎根于現實的土壤。不顧實際,搞急進地一刀切,最后只會是善因結苦果。推進高考公平,急不得。
當前,城鎮化加快,人口流動量大,異地高考著重解決隨遷子女就近高考,并未完全擺脫戶籍束縛,是一定范圍內的相對公平。因為,從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權、考試權出發,應該沒有任何門檻,我國公民應在任何地方都可自由報考。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推進高考公平,也慢不得!
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推進高考制度改革,實行高校完全自主招生。我國高考之所以有戶籍限制,主要原因是高考實行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各高校把指標分配到各省,因此各省才會提出戶籍限制,如果取消這一制度,按戶籍報考的規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這是徹底實行就地高考、推進高考公平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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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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