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2013年藝術本科專業(編導類)招生簡章(2)
五、錄取規則
1、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編導類專業統考合格線,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級考試院劃定的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批次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才有資格進入同濟大學錄取程序。
2、同濟大學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投檔成績計算合成分[合成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400+(高考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滿分)×600],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合成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合成分相同考生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粚I統考成績、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數學、外語、語文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文科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4、同濟大學以第一學校志愿招生錄取,當第一學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計劃補錄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
六、聯系電話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1-65982643
藝術與傳媒學院聯系電話:021-69584742
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1-65983358
七、本簡章解釋權歸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1月
相關閱讀: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