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確異地高考門檻 將適時出臺就地升學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規定》日前出臺,新疆首次明確了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準入“門檻”,并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
新疆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據了解,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新疆規定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并在疆連續就讀兩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必須有教育部門簽發的畢業證書,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并在疆連續就讀兩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三年;中等職業學校在疆外招收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參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報名。
此外,《規定》提出兩項新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戶籍和學籍的審查,嚴防空掛學籍和違規落戶行為;各地、州、市及兵團各師教育局要加強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核對、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杜絕出現學籍造假和空掛學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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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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