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異地高考”有三個條件
湖南異地高考辦法已出臺,其中辦法明確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另外,湖南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既可在學籍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其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學籍或戶籍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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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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