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年底出臺異地高考細則 僅九省已公布(2)
安徽: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2013年開始實施
11月21日,安徽異地中高考方案出臺,并開始征求意見。和此前不少省份的方案不同,安徽版方案對考生不設戶籍“門檻”,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即外地考生只要是高一起就在安徽的高中讀書,就可以和本地學子一樣,在安徽報名參加2013年高考,并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新疆:家長需有合法穩定工作、住所及社保年限
10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規定》出臺,新疆首次明確了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準入“門檻”,并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江西:高中一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門檻”最低
11月30日,江西異地高考方案出爐。根據該方案,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并取得學籍的,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并享受與江西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方案對隨遷子女父母的職業、住所、社保都未作具體要求。據了解,此政策自2014年開始實行。
重慶:三年連續完整學籍家長有合法穩定職業、住所
重慶是全國異地高考政策發布較快、實施最早的直轄市。12月19日,重慶市教委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重慶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重慶參加高考方案將從2013年開始實施。方案規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重慶參加高考,需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
河北:兩年本省高中學籍即可2013年起實施
河北省近日出臺《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與公布政策的多數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學籍不同,河北省異地高考政策放寬了對考生的條件要求,只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該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另外,方案還規定,隨遷子女在河北報名參加中考,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湖南:自高一就讀并取得學籍提供父母居住證
12月24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審批并轉發了《湖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并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方案明確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另外,湖南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既可在學籍所在地報考,也可在戶籍所在地報考。其報考時,需提供相應的學籍或戶籍證明材料。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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