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3年音樂學科(藝術類)招生簡章(2)
七、專業考試
考試時間:2013年1月5日—1月8 日
初試考試內容:
(1)音樂學:鋼琴或其它樂器、音樂學常識。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歌曲創作。
(3)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
(4)鋼琴:快速練習曲一首(車爾尼740以上,含740)、復調作品一首(三聲部以上)。
(5)西洋管弦樂器演奏:A、小提、中提: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及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以上獨奏曲一首;B、管樂:音階和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C、低音提琴:兩個八度單音音階及琶音、練習曲一首、中型樂曲一首。
(6)中國民族樂器演奏:練習曲一首或獨奏曲快板片斷、樂曲一首。
復試考試內容:
(1)音樂學: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音樂短評。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理(李重光《音樂基本理論》教程,全部內容要求達到入學免修程度)、和聲、視唱練耳(聽寫、視 唱)、作曲(主題發展)。
(3)聲樂:演唱歌曲兩首(中、外不限,與初試不同)、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喉檢。
(4)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中小型樂曲一首(中、外不限)、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5)小提、中提、管樂:協奏曲(第一、三樂章)、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低音提琴: 奏鳴曲或協奏曲(自選一個快板和一個慢板樂章)、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6)中國民族樂器演奏:自選樂曲二首(與初試不同,抽簽演奏其中一首)、視奏、樂理、視唱練耳(聽寫、視唱)、口試。
音樂表演專業考生不能自帶伴奏,需伴奏者必須提供五線鋼琴樂譜,報名時交樂譜。所有器樂考生一律背譜演奏。
八、文化課考試
考生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頒發“吉林大學2013年音樂學科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須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理科均可)。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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