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漢理工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3)
四、專業合格認定辦法
武漢理工大學按照專業成績劃定專業合格線,專業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湖北省考生:專業成績 = 校考成績÷3 + 聯考成績;
其他省(區、市)考生:專業成績 = 校考成績。
其中校考成績為我校組織的色彩、速寫、素描成績之和。
考生從4月中旬起可通過武漢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情況。
五、高考錄取原則
1、在省(區、市)級美術類統考和武漢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成績學校將劃定最低分數線)。
2、考生的文化成績按各省(區、市)招辦認定的考生投檔成績計分。錄取時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六、收費及監督
1、校考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物價局等相關規定執行。
2、學費收取標準按2013年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2012年武漢理工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方式,學費包括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專業注冊學費按學年繳納,每學年為6750元,學分學費按當學期所選課程的學分繳納,每學分為80元)。
3、武漢理工大學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專業考試及招生錄取事宜。專業考試及錄取中除報名考試費以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4、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規定或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者,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武漢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205號武漢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0
咨詢電話: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監察電話:027-87651423
八、本簡章由武漢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閱讀:
(責任編輯:王錚)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