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異地高考:4年后具備條件考生可就地高考
近日,廣東公布異地高考政策,根據城市承載能力,于2013年、2014年、2016年為三個時間節點,分步驟分層次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高考的問題,并同步要求各地市于2013年3月前出臺異地中考政策,并于當年開始實施。
廣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等部門經過數月調查摸底,多次征求各界意見,出臺了廣東異地高考方案。方案分三步實施:2013年起,在廣東積分入戶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門檻”參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穩定職業、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按國家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中職學校具3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中職報考高職的考試,并與廣東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具合法穩定職業、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按國家規定在廣東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學籍的,可報名參加高考,并與廣東籍考生同等錄取。
對于不符合在廣東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自2014年起,經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可在廣東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
方案同時要求,廣東各地級以上市對在當地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的隨遷子女,根據當地城市資源承載能力,于2013年3月前制訂隨遷子女異地中考的實施辦法,并于2013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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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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