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方案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要求,根據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強化頂層設計和綜合改革,穩妥有序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公平。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構建以常住人口為對象的社會管理體制,努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
(二)堅持系統設計、有序推進。建立健全上海市居住證管理制度,以此為依據,提供有梯度的公共服務,有序推進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工作。
(三)堅持統籌兼顧、穩步實施。充分考慮上海作為特大型城市的人口、資源、環境和各項公共服務的承載能力,積極探索實踐,按照“逐漸放寬、分步推進、合理梯度、不斷深化”的思路,穩妥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升學考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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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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