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穩定住所成湖北異地高考硬指標
“我們打工的總是到處跑,住所也不是很固定,孩子能不能在這邊高考呢?”昨日,看到本報關于湖北省異地高考方案的報道,來自浙江的徐先生致電本報咨詢。
徐先生的孩子目前在武昌一所初中讀初一,異地高考方案讓他感到有些困惑,“隨遷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在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一條,確實成為很多人關注的焦點。“在工地上做事的農民工,可能半年或一年換一次做工的地方,住所也可能隨之改變,那他們能不能叫有穩定住所呢?”徐先生擔憂地問。
對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負責人表示,湖北省異地高考設置的條件,是根據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等四部委《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以及《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來制定的。“穩定的住所”可以通過房產證或居住證明來體現,外省戶籍人員租賃的房屋住所,只要有相關部門的證明即可。若方案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需要更加明確的地方,政府部門會進行進一步的細致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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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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