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省市明確出臺異地高考具體標準 出現三種模式
按照教育部的時間表,31個省、區、市2012年年底前必須出臺異地高考政策。終于,在大限的前一天,關注度最高的北京異地高考方案呱呱墜地。與此前黑龍江、安徽等省份的“一步到位”相比,北京實行的是“分步走”,今后兩年中職、高職院校逐步向隨遷子女放開。
隨遷子女就地高考,歷來被視作高考改革中的“硬骨頭”。隨著教育部要求的原則限期將近,公眾對各地就地高考政策的關注熱度也持續升溫。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廣東、黑龍江、山東、安徽、江西、福建、重慶、河北、湖南等29個省市明確出臺就地高考具體標準,均通過設定“門檻”的方式對考生學籍、在該省市就讀時間或父母社保證明等條件有所限制。
至此,我國各個省市已經出現“率先破冰”、“緩沖落地”、“分步實施”三種模式。
率先破冰——
冀、皖等省市今年開始實施
黑龍江、安徽、河北、重慶、湖南等省市推出的具體政策以“低門檻”為顯著特點,這緣于這些省份大多為人口流出大省或考試大省,政策推行壓力較輕。另一個顯著特點是,這些省市的異地高考都是2013年起開始實施。
黑龍江、安徽、河北、遼寧、重慶要求父母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但更強調孩子的學籍。不過,各省對學籍的要求并不一致,黑龍江、安徽兩省要求具有該省高中學籍且高中階段連續就讀3年以上;河北省則規定,須有河北省兩年以上高中學籍。
湖南省的規定則強調實現外省籍生源全覆蓋。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省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省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2013年開始實施異地高考的省市中,吉林等省強調家長必須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
2013年起,一些省市都開始安排隨遷子女高考補報名,但遼寧省不能接受隨遷子女藝術類考生報名。同時,遼寧省要求考生以簽《2013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高考承諾書》的形式,對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將有關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在全國已公布方案的省份中,流動人口約2200萬人的浙江省,異地高考門檻比較低,只要求浙江學籍與連續3年高中在浙江省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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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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