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東華大學藝術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4)
六、錄取原則
東華大學是享有獨立設置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自主權的單位,考生須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需達到東華大學自行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合格線[報考專業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屬統考范圍內的,考生還須取得本省(區、市)統考專業合格證],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在此基礎上方可按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滿分)×高考文化成績
說明:對于上海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上海市專業統考成績;對于其他省(區、市)生源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2、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滿分為150分)。
七、學費標準和就讀校區
1、學費標準
(1)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等專業:10000元/學年。
(2)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中日合作):國內三年學習期間30000元/學年;日本一年學習期間學費按赴日當年日本文化服裝學院的標準執行(2012年日本文化服裝學院的學費標準為860,000日元,住宿費標準為600,000日元)。
2、就讀校區
延安路校區。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