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
四、簽訂協議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測試成績劃定合格線,合格考生將與我校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五、高考報名及填報志愿
已簽訂《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協議書》的藝術特長生,須參加2013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報名、填報志愿與其他考生同步進行。在填報高考志愿時,應選擇北京工商大學為第一志愿學校,并在北京市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
2013年6月29日08:30-11:30,14:00-17:00,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分數不低于北京市2013年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請將高考志愿信息及高考分數信息送至北京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沒有按時送交2013年高考志愿信息及高考分數信息的考生,我校視為第一志愿未填報我校或高考分數未達北京市2013年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所簽訂的《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協議書》自動失效,將不予錄取,后果考生自負。
六、錄取辦法
對于已簽訂《北京工商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協議書》的藝術特長生,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高考成績達到北京工商大學在北京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北京市的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將根據報考我校藝術特長生的分數情況,在不超過我校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分招生項目按高考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考分相同的情況下,校測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七、確定專業
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專業安排時,在其高考文化成績上加20分參與專業選擇,除設計學類專業、環境工程、應用化學、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生物技術和會計學(注會實驗班)外,其他專業均可按分數進行選擇。專業選擇時間初定為2013年8月3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藝術特長生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北京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八、其他
藝術特長生進入學校后按規定參加學生藝術團的日常訓練,遵守學校藝術特長生管理規定,并參加有關演出和比賽,為學校校園文化建設貢獻力量。表現突出者可參照學校藝術特長生學籍管理規定和獎學金評定辦法等給予表彰獎勵。若不按規定參加藝術團活動,擅自退出藝術團,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取消學籍。
九、本簡章由北京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教務處招生辦
郵政編碼:100048
咨詢電話:010-68984711010-68983272
傳真:010-68984570
學校網址:http://www.btbu.edu.cn
招辦網址:http://zsb.btbu.edu.cn
歡迎廣大北京市藝術特長生踴躍報考我校!
北京工商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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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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