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大學美術、設計類專業招生簡章(3)
十一、有關規定
1、考生在考試期間的往返路費、食宿費一律自理。
2、凡在報考時采用不正當手段、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報名、考試或錄取資格。
3、凡被吉林大學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考試準考證、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
4、新生入學后,實行試讀制(試讀期一年),試讀期結束未達到學校規定要求者,學校將取消其學籍。
5、請考生于2013年3月20-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本?普猩W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打印合格證。
6考試具體地點,將在報名時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6420 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 0431—85167091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
網址: http://zsb.jlu.edu.cn
乘車路線:在長春市火車站乘6路、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吉林大學南區)下車即是;或在長春火車站乘輕軌到保利羅蘭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車,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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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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