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蘇州大學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3)
2013-01-07 17:19:33
來源:育路高考網
三、專業考試科目
1、音樂學(西洋器樂表演)專業
科目 | 內容 | 要求 | 考 試 用 具 | 時間(分) | 滿分 | |
主項 | 鋼琴演奏方向 | 1、大小調音階及各類琶音各一條; 2、巴赫十二平均率(前奏曲+賦格); 3、古典奏鳴曲(海頓、莫扎特、貝多芬或舒伯特); 4、浪漫主義時期代表作品一首; 5、20或21世紀代表作品一首。 | 所有測試內容均考 | 135 | ||
弦樂、豎琴、管樂與打擊樂演奏方向 | 1、大小調音階及各類琶音各一條; 2、自選練習曲一首; 3、演奏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例如:古典與浪漫、浪漫與現代或古典與現代等各種組合)。 | 所有測試內容均考 | 樂器自備 | 135 | ||
視唱 | 看譜即唱、模唱。 | 要求音準,讀譜及節奏準確。 | 30 | |||
練耳 | 筆試。準確記錄現場鋼琴彈出的內容。 | 20分鐘 | 20 | |||
音樂理論 | 筆答試卷題 | 字跡清楚 | 20分鐘 | 15 |
2、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
注:1、音樂學(西洋器樂表演)、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總分各為200分。
2、報考音樂學(西洋器樂表演)專業需要符合該專業方向器種要求。
3、音樂學(西洋器樂表演)與音樂學(音樂教育)可兼報,兼報者主項按音樂學(西洋器樂表演)的考試科目測試。
4、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者主項為聲樂的加試器樂,主項為器樂的加試聲樂。
5、所有的演奏演唱均需背譜。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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