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2)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2%.
招生專業: 哲學、經濟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應用心理學、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公共管理類、社會學類等共12個專業及2個招生大類。
四、報名條件
1.北京市考生達到北京市2013年藝術特長生測試2級或以上水平。
2.其他省、市和自治區的考生,需參加2013年清華大學冬令營藝術周測試并達到75分(含)以上水平或北京大學冬令營藝術周測試并達到各項目小類排名前50%(含)水平(憑此條件報名的考生在填寫網上報名信息時需明確選擇,以上兩校冬令營時間如與我校測試時間沖突,恕不協調解決,視為考生自行放棄)或已參加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統一水平測試并已獲得業余考級最高級證書(報名期間未參加測試或已參加測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
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為中國音樂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歌劇舞劇院、北京舞蹈學院。
3.對于表演類的考生,若不具備以上報名條件,須在高中階段獲得省部級以上藝術表演榮譽,并提供相應的獲獎證書(報名期間未參加比賽或已參加比賽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參賽照片等證明材料。
注意:考生必須在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提供符合報名要求的獲獎證書或等級證書原件,未能及時提供者將不能參加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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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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