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高考方案(2)
三、考試招生
(一)科目設置
1.考試科目
普通類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外語,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均采用“分卷不分時”的考試形式。外語科目分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其中報考藝術/體育專業的考生加考藝術/體育專業。
對口類考試科目設置為“3+專業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英語。擴大對口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改革試點。
2013年外語科暫不考聽力,研究制定聽力考試新辦法并適時公布。
2.考試時間長度與卷面分值
(1)普通類考試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分鐘) | 分值(分) |
語文 | 150 | 150 |
數學(文/理) | 120 | 150 |
外語(不含聽力) | 120 | 150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150 | 300 |
總分 | 750 |
注:①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各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分別為110分、100分、90分。
②藝術/體育專業考試的時間、分值另行規定。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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