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3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將更加嚴格
西藏區招生考試工作會議對做好今年高考招生考試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據悉,今年西藏區將進一步加強對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嚴防高考移民及違規報名等現象發生。
西藏區教育考試院工作人員介紹,考生報考條件資格審查工作實行部門分工管理、專人負責制度,審查內容包括本人戶籍、學籍、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藏工作經歷等。考生戶籍、法定監護人戶籍情況審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門負責審查,考生學籍情況審查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我區報考條件的考生信息在考生所在學校或報名點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天。經公示無問題的由地(市)招生辦負責匯總報自治區招生辦。對在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中出現的以虛報、隱瞞、偽造、涂改有關材料或者因有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行為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根據近期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級公安部門要嚴格執行現行戶口遷移政策,負責對考生戶口身份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情況的審查、核實工作,特別是對近年來非直系親屬戶口遷入、通過招商引資和購房政策遷移戶籍以及對持有外地居民身份證的考生重點核查。
考生與法定監護人的關系以公安機關頒發的居民戶口簿為準,考生戶籍隨父親(母親)一方的,報名時需提供父親(母親)一方在藏工作經歷證明。證明必須由父母雙方單位政工人事(勞動)部門出具。考生戶籍隨非直系親屬(含考生本人為戶主的),報名時需提供父母一方或雙方在藏工作經歷和考生戶籍變更情況證明,證明材料分別由父親(母親)所在單位和公安機關出具。
為及時受理社會各界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違規考生的投訴或舉報,自治區有關部門專門設立了投訴舉報電話,分別為:區監察廳:0891—6363572,區教育廳:0891--6323304(傳真),區公安廳:0891—6311346, 區教育考試院:0891--632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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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咨詢電話:010-51291357 51291557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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