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高考作弊最高禁考3年
2013年高考將于6月7日、8日舉行。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提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對考試時作弊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最高可暫停3年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這是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了解到的。
按照規(guī)定,攜帶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資料的等18種行為屬于作弊行為。考生有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組織團伙作弊的;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等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處理辦法還規(guī)定,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等9種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考生有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違規(guī)情況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考生要誠信參加高考,不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等物品進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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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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