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推行高職招考 未錄取可參加普通高考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對外發布消息稱,經福建省招委會研究,福建省決定從2014年起整合原“高等職業教育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考試”(簡稱高職單考)、“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簡稱高職單獨招生改革試點)、“中等職業學校推薦應屆畢業生免試入讀高等職業院校試點”(簡稱中職推免)等,組織實施“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簡稱高職招考)。
高職招考每年組織一次
我省高職招考每年組織一次,原則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舉行。2014年度考試安排在2014年1月進行,3月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學。實施高職招考后,原“高職單考”、“高職單獨招生改革試點”、“中職推免”等停止實施。
我省高職招考按招生對象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考試兩類。面向高中生考試的,不設文理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課程滿分150分,總分600分。
面向中職生考試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課等4門,總分600分。其中,語文、數學滿分150分,英語滿分100分,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業基礎課考生可選考教育類、財經類、旅游類、美術類、音樂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計算機類和交通運輸類等12個類別中的一類,滿分2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選考音樂類、美術類的考生,專業基礎課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選考音樂類的須參加音樂類專業考試,選考美術類的須參加美術類專業考試。
未錄取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
錄取時,參加高職招考,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當年普通高考補報名,并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和錄取。高職招考與普通高考是兩項獨立的考試,考試成績互不通用。
本科錄取時,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按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按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由院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錄取。線上生源不足時的高校,經批準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高職(專科)錄取時,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所填報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職招考考試成績,由院校根據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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