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規定
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規定》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公安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公安局,兵團各師教育局、公安局:
為做好我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繼續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我區考生的切身利益,防止“投機報考”,現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范管理。
各地、州、市及兵團各師教育局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健全報名組織機構,加強網上報名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和報名工作責任人“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加強網上報名的宣傳工作,讓考生和家長全面了解網上報名流程及報名資格條件中關于學籍和戶籍的具體要求,尤其是要加強對民辦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社會考生的報名組織管理、資格審查和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組織所有民辦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及考生、家長集中宣傳高考報名相關政策規定。
各地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戶籍和學籍的審查,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嚴重的地區、學校尤其是民辦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等要確定專人進行重點審查,嚴防空掛學籍和違規落戶行為。
各地、州、市及兵團各師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管理工作,尤其要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加強注冊審核和日常管理,采取定期核對、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杜絕出現學籍造假和空掛學籍行為。要進一步完善高考報名公示制度和信訪舉報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并實行責任追究。經查實的“投機報考”考生,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并按要求在教育部的“陽光高考”網站平臺上公布。
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執行有關戶口遷移、變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規定,對涉及高考考生的戶口遷移、變更民族成份的要嚴格審核把關,防止發生利用非正常戶口遷移和變更民族成份的投機報考行為,配合當地教育部門做好考生身份鑒定、確認工作。各地要采取網上核查的辦法查驗考生戶籍的真偽,對高中階段轉入我區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證號的考生戶籍情況,必須在戶籍網上逐個核實,對違反規定遷移戶口、變更民族成份的要堅決糾正。上級公安機關要嚴肅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對于偽造身份證件、冒名替考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附件:
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填報要求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預填信息表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各類信息代碼表
1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援疆干部子女報名審查登記表
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漢、漢考民”考生情況登記表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責任編輯:王錚)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