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高考取消6類考生加分項目
目前,河北省已經確定對2014年高考的部分加分項目進行調整,其中包括取消6類考生的高考加分資格,對2類考生的加分,由20分調整為10分。
從2014年高考開始,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獲得一等獎的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六名的學生、省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的學生,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學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的考生,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的考生,獲省教育廳等五單位共同表彰的“創業明星”稱號的對口考生、全省職業學校技能比賽獲一等獎的對口考生等6類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對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經省專項測試認定合格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的高考加分進行調整,均由20分調整為10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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