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年高中會考及學業水平考試通知
浙教試院〔2013〕98號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會考和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3〕97號)精神,現將我省2014年普通高中會考和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4-13日。
報名具體條件和要求見《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中會考和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附件1)。
二、考生在學校組織、指導下進行網上報名,并對所報科目簽字確認。選擇會考成績替代學業水平考試相同科目成績的考生,還應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替代確認表》(附件2)上簽字確認,所在學校匯總后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教育考試機構匯總造冊(附件3)于本次報名結束后一周內以電子表格形式發送郵件至XJ@ZJZS.NET。
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開設德語、日語等非英語外語科
目的普通高中,須向省教育考試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報名參加非英語外語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迅速將《參加非英語外語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申請表》(附件4)和《申請參加非英語外語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學生基本信息表》(附件5)轉發至相關學校,并告知學校在11月3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社會考試處。
三、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積極爭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及時將報考政策和報名辦法告知有關高中學校和考生,幫助學校指導學生選擇報考科目。要重視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考點設置、試場編排等考務管理規定,確保報名工作順利、按時完成。各地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教育考試機構。
附件
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中會考和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在“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中注冊獲得普通高中學籍,未獲得普通高中學籍不得報考。
二、報名方式
考生通過登錄浙江教育考試網(網址:www.zjzs.net)“普通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按照系統的提示和要求報名。普通高中學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和確認報名信息。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點學校
1.核對考生學籍。11月27日前,各普通高中學校從“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中導出本校全部在校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學籍輔號等信息,交由學生本人核對(姓名和身份證號需要和學生身份證或戶口簿上的內容進行比對),并根據規定的信息更正程序在“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里對有誤信息進行更正;
2.審定考生報名資格;
3.指導考生了解網上報名有關說明,在報名系統中進行報名操作;
4.通過系統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由考生簽字確認;
5.指導報名信息有誤的考生在網上進行更正后重新打印報名信息簽字確認。
(二)市、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
1.各縣(市、區)在各高中學校核對、更正信息完成后,于11月28日上傳提交更新“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服務器數據,并導出本縣(市、區)考生信息庫,由各市匯總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技術處;
2.核查報名點學校的報名信息;
3.在系統中設置考點并指定考生參考地點。
四、報名費
學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按浙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3〕118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考試費用;參加普通高中會考按原標準繳納。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