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高招政策規定的調整和變化(3)
六、嚴格限定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有關高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和錄取要求,如果專業考試的科類屬于我省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得單獨組織?,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七、調整技術科目考試時間
我省自2013年開始試行分類考試,分類考試中報考高職(專科)類〔含單高職(?)、本科兼報高職(?)類〕的考生,需要參加技術科目(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考試。自2014年開始,技術科目考試時間由1月份第一個周六調整為6月9日上午。
調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安排在當年一月份考試可能會影響考生進行系統復習,分散復習精力;二是從命題、制卷、運送、分發、保管到考場安排、監考巡考等一系列考務工作可以跟普通高考同期進行,節約人力物力;三是考生全力以赴完成高考科目語、數、外以及綜合科目〔本科兼報高職(?)類考生須考〕后,可以輕輕松松參加技術科目的考試,沒有任何心理壓力。
八、調整高考志愿設置
1、貧困定向本科、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志愿數由4個增加為6個;相應批次征集志愿數也設置為6個(藝術類征集志愿數為3個)。
2、高職(?)批次平行二志愿數由3個增加為5個;征集志愿數設置為6個(藝術類征集志愿數為3個)。
3、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檔時,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無效。
增加填報志愿院校數,有利于提高志愿滿足率,征集志愿投檔只投當次填報的志愿,更具有針對性和有效性,更公平、合理,也符合“平行志愿只投一次檔,不補充投檔”的原則和“批批清”、“段段清”的規則。
九、調整保送生資格和優惠加分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我省從2014年起對普通高考加分項目及保送生資格進行調整:
1、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獲獎者除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外,其它各類獲獎者不再具有保送資格。
2、取消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考生和留學人才隨遷子女考生的加分項目。
(責任編輯:閆桂超)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