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政策四變:異地高考開閘藝考新增書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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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閘后能否防住“鉆空子”?
省考試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報名系統中,有“同班同學”的窗口,在報名結束后,考生可以通過窗口查閱有沒有陌生人,如果發現有陌生人,考生可以舉報進行維權,從而防范考生通過“空掛學籍”騙取不限報資格的行為,嚴防“高考移民”的發生。此外,在本省普通中學畢業的應屆考生,由市縣招生辦在報名系統下載“同班同學”名單,由各學校在考生所在班級張榜公示,其余考生的報名資格在各市縣招生辦的辦公地點公示。
據前期摸底調查,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我省明年高考報名條件的人數有數百人。
省考試局局長王賢表示,首先對異地高考的報考資格要嚴格審查,其次不能將符合條件的考生拒之門外。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有關部門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堅決不能容許弄虛作假的行為,侵害廣大考生的升學權益。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充分發揮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加分資格和不限報資格的作為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考生當年參加高考報名或考試、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并將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誠信檔案。對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工作人員,由有關部門依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或參與組織考生資格身份造假的單位、個人或中介結構,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一查到底,依法懲處。
變化二
省級奧賽一等獎不再加分
我省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有關文件的要求,積極引導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教育公平,按照“減少項目、縮小范圍、降低分數、透明公開”的原則,2014年起全部實施我省高考調整后的照顧加分政策,即從原21個項目減少為17項,將取消4個加分項目,調整3個加分項目的相關條件。
取消4個加分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應屆考生加分項目。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教育部主辦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加分項目。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美術、音樂(聲樂、器樂、舞蹈)、書法、節目主持人比賽獲個人作品、單項比賽二等獎(含)以上的應屆考生加分項目。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的應屆考生加分項目。
在四項被取消的加分項目中,第一項報考省內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檔,第二項報考省內高校可增加20分投檔,第三項、第四項報考省內高校可增加10分投檔。
調整3個加分項目條件
1.將“參加省教育廳組織或參與組織的全省性體育比賽”調整為“參加全省中學生體育比賽”,將“獲個人單項前五名”調整為“獲個人單項前三名”,將“對鐵餅、鉛球、標槍、全能競賽獲單項前三名的應屆考生加分時不要求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調整為“須同時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
2.增加對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監護人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戶籍時間的要求。從2014年開始,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和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必須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滿五年(引進的優秀人才子女和現役軍人子女的戶籍要求滿三年),考生本人高中階段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就讀時間要求滿三年。
3.從2014年開始,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的就讀學校范圍由5所學校調整為漢區的所有學校。即將“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海南中學、國興中學、海師附中、海南僑中和海南農墾中學等5所學校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內高校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考生本人高中階段在非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學校就讀并畢業,報考省內高校可增加10分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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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加分項有助全面發展
省教育研究培訓院院長陳夫義接受采訪時說,明年高考取消部分高考加分項目,有助于學生的全面發展。基礎教育階段是為學生終身發展打基礎的階段,如果學生為了高考加分而偏重學習奧賽科目、文藝體育等,過早地偏科,會對學生一生的發展產生影響。
陳夫義表示,基礎教育階段當然鼓勵有興趣的學生去學習奧賽科目、美術、音樂、書法、節目主持等,但是一旦這些學習和高考分數聯系在一起,那么就可能出現某種程度的變味,這應該也不是高考加分政策制定的本意。
(責任編輯:閆桂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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