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學201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3)
四、錄取方法:
1.錄取原則:①考生須獲得省統考和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②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③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2,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佳考生。
2.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將根據各省、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在招生總計劃內作適當調整。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文件執行。
3.我校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4.按照規定,學校在接到各省、市招生考試院錄取審批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按照我校錄取通知書規定內容報到入學。
五、復查: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標準、發現系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生源地。
六、學費:
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委和天津市物價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校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6號(天津城建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00384 電話:(022)23085247 E-mail:zhb@tcu.edu.cn 網址:www.tcu.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