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高考初定“1+3”方案
今年廣東高考改革有了新變化。近日,廣東省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參加訪談透露,今年廣東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已基本成形,如果今年上半年方案獲通過,就從今年9月份、也就是今年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將實行新的高考招生考試政策,而目前的高中在讀學生則仍按現有的高考方案去執行。
廣東高考考試初定為“1+3”的方案
高考考試初步確定為“1+3”的方案,新增學業水平考試。高中14門功課(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化學、生物、物理、美術、音樂、技術、電腦、體育)學完都要進行考核,語文、數學、英語是高考時候考,每門滿分150分,總分450分。
另外歷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學、生物6門作為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自己專業任意挑3門,每門滿分100分,構成一個總分,然后進行排序。要注意的是這3門功課要對應所報考的專業需要什么課程來選,如以后選擇的專業是物理,那就必須選物理,拿物理的成績來算總分。
羅偉其說,自選三門功課的300分可以多次選擇,加上英語考試也可以多次考,“也就是說有450分是可以通過多次考試獲得的,就不是一考定終生了。”一般情況下,學業水平考試有兩次考試機會,如果次考試成績不滿意,可以在下一年度再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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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改革:6個加分項被取消
教育部等5部門前段時間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對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意見規定,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
同時,意見對“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全國性加分項目予以保留。
對一些地方性加分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意見要求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取消加分項目后,考生的一些特長和取得的榮譽在高招過程中并非毫無作用。
考生的體育、藝術、學科等特長將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后,由試點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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