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師范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2)
四 、志愿填報及錄取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 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 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在 藝術類專業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范圍內,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我校藝術類校考設點省份的專業,按我校省外藝術類校考錄取原則錄取 )。
我校省外藝術類校考錄取原則: 藝 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在高考志愿藝術批次欄目填報我校專業志愿。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考試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市、 自治區)招生部門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投檔范圍內,按校考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若 校考專業成績同分 , 則按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聯考成績還同分 , 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五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學校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