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隨遷子女符合條件可就地高考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促進城鄉區域入學機會公平,改革和完善招生錄取和監管機制,針對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高考,教育部將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從5萬人增加到6萬人。同時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
根據《通知》,要深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推進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專項改革,確保滬、浙兩地2017年高考順利、平穩。同時還要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各地要加快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積極探索在高職分類招考中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要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的比例,2016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超過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2017年成為主渠道。
為促進城鄉區域入學機會公平,《通知》提出要改革和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各地要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政策措施,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加強對“高考移民”的綜合治理,嚴肅查處利用隨遷子女政策,通過非正常戶口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高考移民”行為。
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高招升學方面,教育部將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從5萬人增加到6萬人。各地要結合實施情況,進一步完善實施區域劃定、考生資格認定等相關政策措施,會同公安等部門,優化資格審核程序,為考生提供更加簡便、有效的報考服務。
針對高校特殊招生和錄取監管問題,教育部此次明確指出,自主招生在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與自主招生掛鉤的考核活動,自主招生計劃不得占用試點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計劃。嚴禁以不當方式爭搶生源,在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高校招生組或個別工作人員出現違規承諾爭搶生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學校招辦負責人及分管校領導的責任。
(責任編輯:商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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