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育路高考網從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獲悉,該區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全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定于2016年6月22日舉行,網上報名和考籍補注冊安排在4月21日9:00-4月30日18:00進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22日上午8:00—9:30 物理,10:30—12:00思想政治;下午3:00—4:30化學。考試時間為。
二、報考對象
已注冊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級在校生或以上科目不及格需要重考的高三年級在校生。
三、考籍補注冊及要求
具有自治區普通高中正式學籍、且高中畢業當年符合我區普通高考報名資格條件的未注冊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級在校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籍補注冊。完成考籍補注冊方可報考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其中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凡參加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考籍補注冊的,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如果本人是從區外高中轉入的,就讀學校、學籍學校必須在戶口所在盟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就讀學校、學籍學校必須在同一盟市。
(二)高一入學以來本人必須在就讀學校連續實際就讀。
具體審查辦法及要求:
1.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名時先從網上打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學籍、戶籍及實際就讀情況審查表》(附件1),由就讀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其學籍、戶籍和連續實際就讀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準予其進行考籍補注冊和報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籍補注冊。
2.資格審查隨同報名過程一起進行。對不符合考籍補注冊條件而完成考籍補注冊手續的考生,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考籍和報名、考試資格。考試后查實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成績。同時,對基層招生考試機構或普通高中學校因資格審查不嚴或故意為不符合條件考生辦理相關手續的工作人員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3.全部報名工作結束后,自治區將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所有考生的報考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舉報。舉報情況一經查實,每起獎勵舉報者人民幣1000元。
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學籍、戶籍及實際就讀情況審查表》通過旗縣區平臺照拍上傳。
四、考生選課繳費和考籍補注冊注意事項
(一)已取得考籍并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可直接登錄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管理系統”,進行選課、繳費,完成報名工作。
(二)已取得考籍但未參加過該項考試的高二年級以上考生,須到當地旗縣區招生考試機構使用統一前景及背景照相(前景樣式為“20161學考”,背景為“旗縣區名稱”),并讀取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采集指靜脈信息。完成以上程序方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學業水平考試頻道的“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管理系統(學生登錄)”,選填報考科目和網上繳費,辦理完成報考手續。
(三)具有我區普通高中正式學籍,但未注冊過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級學生,須先在網上進行考籍補注冊。補注冊通過審核后,然后再選課、繳費。
(四)網上繳費目前僅支持使用中國農業銀行卡,請所有考生提前辦理并足額存入報考費用,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25元。
(五)報名時二代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損壞的考生,若承諾于2016年6月11日前取得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件,須在簽訂《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未帶二代居民身份證承諾書》(見附件2)后,先行辦理選課、繳費、指靜脈信息采集等正常報名手續。按時履行承諾的考生,方可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否則,報名無效,所交報考費不予退還。
(六)所有考生進入報名系統必須認真閱讀并點擊確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其《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錄)》和《考生考試規則》等內容。
(七)請各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考生及家長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mgzskszwx”),及時獲得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官方發布的相關考試信息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