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科目實行“3+3”英語可以考兩次
高考考生不分文理科,外語可考兩次,學生自主選擇高考科目,高考成績由統一考試和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12日,湖南省政府宣布該地區高考改革將于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高考時,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進行招生和錄取。
為了發揮高考正確導向作用,破解“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等問題,湖南的招生錄取機制將建立和完善“兩依據、一參考”的多元錄取機制,即招生學校依據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湖南的新高考在考試科目設置上有很大變化。考生的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考生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6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3個科目的考試成績組成,考生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為考生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其中等級性考試納入高考計分范疇。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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