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高考報名要求及相關安排
育路高考網了解到,根據江蘇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江蘇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獲悉,2016年江蘇高考報名要求及相關安排如下: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
2.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參加報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辦法
申請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 (蘇教考招〔2015〕36號)要求,辦理報名手續。隨遷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戶籍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均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 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四類,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含考試院、招考中心等,以下統稱為“招辦”)負責。各有關單位要認真予以審查,堅決杜絕高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我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報考。
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后,方可參加高校招生考試。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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