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高考時間及考試科目安排
2016西藏高考時間安排:
全國統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外語口試于6月10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另行公布。
西藏高考考試科目
1.我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3”指語文(或漢語文和藏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文科綜合”指政治、歷史、地理的綜合。“理科綜合”指物理、化學、生物的綜合。
2.語文、數學、外語、漢語文、藏語文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滿分為300分,總分750分。
3.語文、數學、外語、漢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藏語文由國家授權我區命題。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及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4.“3+文科綜合”簡稱文科類,“3+理科綜合”簡稱理科類。每個考生必須從文科類和理科類中選擇一類填報,不得兼報兩個科類。報考科類一經填報,一律不得更改。
5.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6.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試題由自治區招生部門命制,由各地(市)招生辦組織測試。
7.凡使用“漢語文”試卷的考生必須考“藏語文”,其“漢語文”和“藏語文”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作為“語文”成績。
8.除外語和藏語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漢語文字答卷。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均為漢語文字試卷。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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