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6高考四類應屆生投檔可加4分
今年我省高考招生政策同去年沒有太大變化,近日,我省出臺《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需要考生及家長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取得的四種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生,在投檔時可加4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這四項包括:“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田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欄、1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套路)、游泳、羽毛球等8個項目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經體育部門資格審查并參加省招考中心組織的統一測試,成績合格的應屆畢業生;
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
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另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謀就業退役士兵考生,投檔時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 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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