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名考生擬獲2016年廣東高考加分
近日,省教育考試院公示了《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具有加分資格考生名單》,全省共有2415名考生擬獲高考加分。2016年全省共有73.3萬名高考考生,具有加分資格考生約占總人數的0.34%。
高考加分對象仍保留四類
2016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與去年相同。
從2015年起,廣東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個全國性加分項目,加分對象包括烈士子女,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除了加分對象調整之外,加分分值也相應調整。其中,烈士子女報考專科學校,可獲20分的加分,其他項目加分分值為5分。
從2016年公示的名單來看,全省共有2415名考生獲得加分資格,約占2016年考生的0.34%。其中,獲得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加分資格的考生最多,共有1449名,約占加分考生的60%;9名考生獲得烈士子女加分資格;504名考生獲得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分資格;35名考生獲得臺灣省籍考生加分資格;418名考生獲得“三僑”考生加分資格。
多部門審核確保公正公平
記者統計發現,從去年開始廣東高考的加分項目減少,加分人數也隨之減少。
2014年全省共有3500多名考生獲得項目加分。2015年廣東高考加分項目“瘦身”,全省共有2500多人獲加分項目,比上年減少了1000多人。2016年在維持政策穩定的基礎上,具有加分資格考生數量繼續減少近百人。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說,隨著加分項目、加分分值的減少,具有加分資格考生也減少,從而進一步彰顯高考的公平原則。少數民族聚居地位處偏遠地區,考生獲得加分資格,是為有更多機會享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該負責人說,2016年公示的加分考生名單,由地市僑務部門、公安局、縣(自治縣、市、區)民族宗教局、市招生辦、省僑務辦公室、省民族宗教委以及省招生辦等多個部門匯總審核。同時,將在各市招生辦相關網站和各中學公示,確保加分政策的公開、公正和公平。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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