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如何正確運用高考“加分”政策
近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了解到,內蒙古自治區對取得一定榮譽、稱號、獎項的考生,或者少數民族、歸僑子女等特殊身份的考生在高考錄取中給予一定的政策照顧,在其總分基礎上加上一個分值,統稱為政策性照顧,一般俗稱“加分”。
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的考生,雖然經過加分,總分提高了,但是也不是所有的院校都認可這個分數,這就需要特別注意。有的院校承認政策性加分,有的不承認加分,有的承認部分加分,有的雖承認加分但規定加分累計最高不能超過一定分值,有的在專業錄取中以“裸分”排隊但同分數下優先錄取有照顧條件的考生。
比如某院校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就明確規定:“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投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原始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為準。”上例中,院校在錄取時要減去政策性照顧分值,以“裸分”排隊。
那么,對于想報考上述院校的考生來說,加分是不是就沒有用呢?加分還是有用的。比如某考生“裸分”可能達不到某院校的出檔線,但在“加分”后可能達到出檔線了,就取得了院校的“入門”資格,但也僅僅是獲得了“入門”資格,會不會被錄取還要看院校的錄取規則,如果志愿院校不認可加分,考生就要以“裸分”排隊了。實際填報志愿過程中,減去加分分值后,考生往往已經不在該院校的招生計劃范圍內了,院校會退檔。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一定認真研讀院校的招生章程,在這個環節上出現失誤而被院校退檔是很可惜的。當然,大部分院校還是認可加分的。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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