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華大學(xué)各省最低錄取分(3)
【國(guó)家專項(xiàng)錄取分?jǐn)?shù)線】
安徽:理科670分;文科617分
甘肅:理科657分;文科584分
廣西:理科631分;文科619分
貴州:理科671分;文科675分
海南:理科810分;文科795分
河北:理科690分;文科643分
河南:理科673分;文科623分
黑龍江:理科646分;文科606分
湖北:理科680分;文科625分
湖南:理科673分;文科631分
吉林:理科684分;文科614分
江西:理科665分;文科620分
內(nèi)蒙古:理科680分;文科611分
寧夏:理科659分;文科610分
青海:理科617分;文科574分
山西:理科624分;文科568分
陜西:理科669分;文科608分
四川:理科665分;文科619分
西藏:理科583分;文科616分
新疆:理科664分;文科612分
云南:理科683分;文科653分
重慶:理科683分;文科639分
(責(zé)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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