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此文公開發布)
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多樣化教育的需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規則,加強政府統籌,強化監督監管,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拓寬人才成長渠道,增加學生選擇權。逐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優化人才成長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將國家總體要求與我省實際相結合,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各類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三)改革目標。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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