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2019年起實施(3)
五、考試成績與應用
(一)成績呈現方式。
合格性考試成績采用合格制,分合格、不合格兩類,分別呈現為P和F。由省級統一組織的各科目合格性考試不合格考生人數所占比例<5%(按實際參加該科目合格性考試總人數劃分)。物理、化學、生物科目實驗操作測試按測評標準評定成績是否合格。各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含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測試)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可在獲得成績后2年內(休學學生的休學期不計算在內)參加該科目合格性考試補考,補考僅限一次。補考與每年度該科目合格性考試同時進行。
等級性考試成績采用等級制。以考生各科等級性考試的卷面總成績為依據,按實際參加該次考試考生總數(缺考考生除外)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位次由高到低劃定,各等級劃分比例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其中E等級為不合格,劃分比例 <5%。
(二)成績認定。
由外省(市、區)轉學進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若已參加過外省(市、區)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考,可持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成績證明,申請我省高中學考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等級性考試成績不予認定,必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高中學考等級性考試。經批準設立的內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隨班散插的高中學生,高中學考成績單獨劃定。
(三)考試成績應用。
1.高中學考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含實驗操作測試)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高中學校根據本省高中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分別準予學生畢業、結業或肄業。
2.高中學考合格性考試成績將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等級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從2022年開始,參加高考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以及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必須具有高中學考等級性考試成績,該成績用于高校招生,連續2年有效。
3.高中學考成績將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高中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高中學考結果的研究與分析、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高中學考是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高中學考進行統一管理,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嚴格考試管理。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設置好考點、考場。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全力做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對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要進行嚴肅查處。
(三)加強教學管理。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確保開齊開足各門課程。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合理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把走班教學落到實處。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需要。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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