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檢察官學院招生簡章
國家檢察官學院是直屬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成人高等院校。其主要辦學任務是根據檢察官法、高等教育法和檢察官培訓條例,培訓和培養檢察官及其后備人才。同時根據需要,適當培養其他法律人才。國家檢察官學院具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優越的教學條件。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和教育部批準,國家檢察官學院2011年計劃招收高起本(法學專業)300名,專升本(法學專業)300名。學習形式全部為全日制脫產。高起本學制4年,專升本學制2年。學生均為住校學習,面授教學。
本科的培養目標是能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從業人員。國家檢察官學院將發揮法學教育結合司法實踐的優勢,在系統安排法律專業知識學習的同時,開設針對司法實踐的檢察業務特色課程,培養實用型、實務型法律人才。
國家檢察官學院對學生實行嚴格管理,注重對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及法律職業道德教育。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
請有志愿報考國家檢察官學院的考生于2011年7、8月間,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人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報名,參加10月15、16日舉行的全國統一的成人高考。考生須準確填寫我校代碼、報名專業與學習形式。有關報名的具體問題請參考當地成人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成人高校2011年招生簡章或到當地的成人招生辦公室咨詢。對成績達到當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國家檢察官學院將擇優錄取。
國家檢察官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辦理招生工作的有關計劃統編報、指標分配、生源組織、招生咨詢、審查錄取等項工作。相關事項請登陸學院網站查詢:
http://www.jcgxy.org/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百沙路9號
郵政編碼:102206
郵箱:jcgxyjwb@163.com
電話:010-61719302、61719031
招生咨詢相關內容介紹:
一、招生專業、層次及學制
高中起點本科、專科起點本科(免試生專科起點本科)兩個層次;
高中起點本科:專業為法學,學制4年,計劃招收300名;
專科起點本科:專業為法學,學制2年,計劃招收300名。(免試生法學專升本8名,北京市招生)
二、學習形式:
兩個層次均為全日制脫產,學生住校學習,面授教學。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1. 高中起點本科:凡年滿18周歲,具備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或職業技術學校畢業證書者,均可報考,專業不限。
2. 專科起點本科:凡具備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均可報考,專業不限。
3、免試生(北京招生):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后服義務兵役,目前已退役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免試入學接受專升本教育。
四、報名
各地考生在7、8月間到考生所在地區的成人招生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須準確填寫我校代碼、報名專業與學習形式。有關報名的具體問題請到當地的成人招生辦公室咨詢。
北京報名信息:(北京考生注意)
北京報名時間:8月15日至8月28日。
北京報名確認與資格審驗時間:9月2日至9月6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區縣招辦確認
報名網址:www.bjeea.cn或www.jbeea.edu.cn
報名確認:各區縣成招辦設立報名確認點,報名確認手續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未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報名無效。
免試生:于8月27日前到國家檢察官學院申請,于8月29日至30日進行網上報名,并于9月7日按要求到東城區南區(原崇文區)成招辦報名確認,進行資格審驗,并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
五、考試時間
全國統一成人高考時間為2011年10月15日、16日。
六、考試科目:
高中起點升本科(文史類)考試科目:語文、數學(文)、外語、歷史地理綜合;
專科起點升本科(法學)考試科目:政治、外語、民法;
七、考試分數:
每門滿分均為150分。高起本總分600分,專升本總分450分。
八、復習指定資料:
根據教育部通知,2011年起啟用2011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高中起點升本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和2011年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專科中起點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
九、我院代碼:
國標代碼為51898,各省代碼須到當地成人招生辦公室(或教育考試院)查詢。
十、錄取辦法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依照招生地區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招生計劃、按考生第一志愿,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生。
十一、收費標準
按學院所屬地的原則,本院收費標準為:學費:高起本3800元/學年?人;專升本3745元/學年?人。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費均為2600元/學年?人。
十二、錄取信息發布
學院在錄取階段會及時發布已錄取考生信息到學院網站:www.jcgxy.org,請考生在錄取階段到網站上查詢自己的錄取信息。
十三、錄取通知書的寄發
根據不同省份的錄取時間不同,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會有所不同。錄取通知書將在考生所在省份錄取工作結束后,按照考生報考時填寫的通訊地址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發。請考生在報考時,務必準確填寫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并在錄取結束后注意查收。
(責任編輯:武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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