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普通高等學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招生簡介(3)
四、專業考試
(一)專業考試科目、分值
1.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寫。
2.分值:素描、色彩、速寫單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二)專業考試日程安排

(三)考試注意事項
1.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帶有錄音、照相、攝像功能的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均作為違紀處理。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試等情節嚴重的考試作弊行為將取消其當年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各科成績,并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2.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準考證原件參加專業考試。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素描、色彩兩科在距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方可開始交卷離場,速寫科目考試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3.考生自行準備考試所用的畫板或畫夾、顏料、畫筆、小畫凳等考試工具。畫板或畫夾不能大于4開,在畫板或畫夾上不能有任何圖案,考生所帶畫架不得高于80公分;試卷上不得使用定畫液、透明膠。其它事項見考點“考生須知”。
五、通知和查詢專業成績
我省普通高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傳送到各市州招考辦,考生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于2017年1月16日至17日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四川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本科和高職(專科)的考生,應按規定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其它事項
報考招生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等二級學科專業及其一級學科專業,必須參加我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資格線,同類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
報考藝術史論(美術史論)、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書法學等我省專業統考尚未涵蓋的專業,校考成績直接有效,但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我省美術與設計類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投檔供學校審錄〔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藝術類本科院校及參照執行獨立設置的藝術類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學校(專業)除外〕。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注:本簡介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務辦公室
2016年9月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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