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化學學科教學指導意見
領會化學學科教育教學理念
在教學中要堅持如下幾個原則:
1.德育為先。
2.以人為本。
3.全面發展。
4.能力為重。
5.實踐育人。
6.多元評價。
課程開設建議
高中化學新課程為學生提供了多樣化的課程模塊,給學生的學習以較大的選擇空間。高中學生個體差異較大,具有不同的發展潛能。教師在教學中要依據課程標準的要求,關注和尊重不同學生的發展需要,為他們提供適合于自己發展的化學課程。要對學生選擇學習課程模塊和安排學習順序給予指導,鼓勵學生根據國家規定的課程方案和畢業要求,以及已有的化學知識水平、能力發展水平、興趣、愛好和潛能,制訂化學學習計劃。在指導學生選課時應考慮高中化學課程對學生未來發展的價值,避免以應試為中心,“考什么、選什么”。
總復習教學的總體建議
(1)加強《考試大綱》的研究,把握復習方向
(2)重視知識內容的整體性,完善高中化學知識結構
復習教學應立足于培育學生化學學科認知素養,認識不同模塊知識的教育功能和價值,完善學生的化學知識結構。
(3)體現學科特點,強化實驗教學
(4)構建科學的定量認識方式,發展定量思維
(5)建立學科基本觀念,優化復習教學模式
(6)精練精析,實現在反思中提升
(7)培養化學學科思維方式,準確運用化學術語
高中學生動手化學實驗的活動內容與教學安排,供參考使用。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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