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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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二、就讀校址
松江校區: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2800號
浦東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995號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中山西路2230號
三、層次
■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醭扇烁叩葘W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酹毩W院
□高等?茖W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2016年本科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人數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本科日語語言類專業限招日語或英語;本科英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語種。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1、考生的投檔成績需在各省、市劃定的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
2、調檔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在各省、市規定的投檔比例范圍內由院校自主確定;
3、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認可各省市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4、專業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如出現同分的情況,則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5、考生已達到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但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予以退檔;
6、部分專業實行按大類招生,入學后再根據學生在校成績績點和學生志愿進行專業(或專業方向)分流;
7、本科英語語言類專業需要英語口試成績B級以上(外省市若無口試則不受等級限制);
8、具體招生相關政策及招生辦法詳見“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網”。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茋H金融(中丹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4、?茣(中加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5、專科計算機信息管理(中日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批準的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67705115、50218552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7705159、50218636
十五、網址
afu.shec.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學生分校區安置、大類專業分流方案等其它情況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備注:該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批文:《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上海立信會計學院、上海金融學院合并組建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的批復》(滬府[2016]21號)。教育部備案過程中。
(責任編輯:武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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