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高考音樂美術術科考試大綱公布
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該院制訂的《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美術術科考試大綱》日前出臺, 考試內容、評分標準、樣卷都有公布。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術科統一考試的考試科目為: 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器樂考生的應試樂器限定為:鋼琴、小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竹笛、揚琴、打擊樂等18種樂器。考試成績計算辦法為:各科目均按照滿分100分進行評分,考生音樂術科考試總成績=(樂理得分×10%+視唱練耳得分×20% +聲樂得分×35% +器樂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分。音樂術科統考總分滿分為300分。
美術術科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門科目。考生美術術科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素描、色彩、速寫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美術術科統考的滿分為300分。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美術術科考試作答前,考生必須在答卷的“考生信息欄”中填寫考點名稱、考場號、考生號和姓名。未填寫考生號和姓名的答卷,一律作零分處理。
音樂考試前考生須按照要求在星海音樂學院招生(http://www.xhzsb.com)如實填寫考試抽簽曲目的代碼,曲目不得重復。具體填報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考試時考生須向考場提供聲樂抽簽曲目的鋼琴伴奏五線譜和器樂抽簽曲目(包括練習曲、樂曲或奏鳴曲)的曲譜。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