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高考工作通知(2)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6年12月12日至20日。12日下午體優統測,13日—20日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
考試地點:廣西民族大學(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
(二)考試內容。
1.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內容。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原地雙手后拋實心球等4項,每項滿分25分,合計100分,評分標準及考試方法按《廣西體育高考指南》(2013年2月第1版)執行。
2.體優統測內容。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徑、體操、武術、游泳、舉重等10個專項。各專項考試評分標準、考試內容、考試方法按《廣西體育高考指南》(2013年2月第1版)執行。
(三)考試注意事項。
1.田徑專業體優統測和體育專業術科統一考試的100米、800米考試均在塑膠跑道進行,穿釘鞋考試的考生,必須使用0.6cm規格的鞋釘,不符合標準的釘鞋不允許進入田徑場,以免損壞跑道。請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提醒考生準備好符合標準的釘鞋。
2.立定跳遠考試采用立定跳遠測距儀測量,考生只能穿平底鞋進行考試。
3.實心球形質及規格。實心球為圓形實心充氣、表面呈顆粒狀的膠球,男子實心球重6公斤,周長65厘米(±0.5厘米);女子實心球重4公斤,周長60厘米(±0.5厘米)。
4.體操專項體優統測報考說明。凡報考體操專項的考生,一律要考已公布的競技體操的考試內容。
5.游泳專項體優統測報考說明。凡屬奧運比賽設置的項目均可報考,報考項目不受原規定限制。
(四)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直接通知各市考試院(招生辦),由當地考試院(招生辦)通知考生。考生可于2016年12月26日起通過聲訊電話118114查詢專業考試成績,通過測試合格的體育競賽優勝者將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gxeea.cn)進行公示。
(五)成績使用。
1.體育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成績作為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的投檔和錄取依據。
2.體優統測免試生及參加體優統測且專項成績達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沒有量化標準的項目測試成績必須達45分)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我院公示后,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可享受5分加分照顧政策,該項加分只適用于報考非體育類專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考試安全。
體育高考期間,各市、縣招生辦(考試院)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干部領隊,如縣招生辦因特殊情況不能派出領隊,應指定一名學校帶隊教師任領隊,負責對本縣(市)考生的管理工作。領隊和考生要服從考點的管理,協助考點做好考試的組織工作,考試報到時,由各領隊到考點統一領取準考證。
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購買短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設區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辦)負責檢查,督促落實。
(二)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公平公正。
各市、縣要加強對帶隊老師和考生的管理與教育,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對違紀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我院將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
四、其他
2017年我區體育高考工作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如教育部出臺新的體育考試招生政策,則按教育部新的規定執行。
附件:1.2017年廣西體育高考報名卡
2.2017年體育競賽優勝者統一測試免試生簡明情況登記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
2016年10月27日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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