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面放開異地高考 符合條件可參加高考(2)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
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網上繳費3個階段。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網上填報基本信息時間均為2016年11月8日至16日(工作日)。只報考“3+4”轉段的考生及兼報“3+4”轉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網上填報基本信息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
夏季高考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為2016年11月17日至30日(工作日),其中,非應屆畢業考生該項工作時間為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春季高考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至6日(工作日,含只報考“3+4”轉段的考生及兼報“3+4”轉段和春季高考的考生確認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至9日(工作日)。
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報名地點
1.具有山東省戶籍的非應屆高中段學校畢業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辦)報名。
2.具有山東省戶籍的應屆高中段學校畢業生,其戶籍和學籍不在同一地的,可選擇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招辦報名。
3.戶籍在山東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報考,須在戶籍所在縣招辦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應在高中段就學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等)縣招辦報名。
5.對有普通高校招生走讀計劃的市,考生如果將來參加該市走讀計劃錄取,須符合該市報名條件并在該市參加高考報名,否則不能享受有關走讀計劃招生政策。報名結束后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改生源地的申請。
6.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考生報名事宜可向廣東、福建、北京、上海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咨詢。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可持省公安廳簽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報名。
四、報名準備
(一)縣招辦要建立報名點,配備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必須是思想政治表現好、熟悉招生考試業務、身體健康的干部或教師。要提前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熟悉工作程序、進度安排、信息處理方法以及相關表格使用辦法等。
(二)縣招辦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市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布置,準備好所需設備及有關材料。
(三)縣招辦要切實做好宣傳工作。要廣泛宣傳報名條件、程序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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